作者:昭阳区见义勇为促进会 发布于:2020-05-19
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经昭阳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研究,拟对李安全、马培万不顾个人安危,勇救溺水儿童妇女的英勇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他们的事迹予以公示。
李安全,男,汉族,生于1986年1月,家住昭阳区洒渔镇巡龙村28社,农民。
李安全见义勇为简要事迹:2019年6月5日下午四点左右,李安全经过洒渔河巡龙段时,遇到两个在河里游泳但已经溺水的孩子,他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的“漩涡塘”中,把已经没有知觉和口鼻流血的孩子救上岸并进行施救,两分钟后,小孩恢复呼吸,在还没有喘息的间隙下,又再次跳入河中救起另一个小孩。
马培万,男,回族,生于1972年10月,家住昭通市昭阳区太平办事处紫光小区,昭阳区烟草专卖局职工。
马培万见义勇为简要事迹:2020年1月31日下午17时左右,马培万和朋友在甘沟闸边聊天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呼救,他们赶忙过去看,原来是有一名女子落水并已经漂到闸中心,见此情景,马培万顾不得当时寒冷的天气以及自己身体状况,赶忙脱下外衣,二话不说就跳入水中,奋力向落水女子方向游去并将其救起。
本次公示从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形式向昭阳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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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