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丽巧、邓小娇 发布于:2020-07-21
检察官带案下乡、落实司法救助
7月14日下午,为了使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到被害人手中,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鄢显浩带领办案检察官罗芳等人,同靖安派出所民警以及当地村干部一起前往刑事受害人家,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被救助人手中。
今年3月,昭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的子女生活困难,为了解清楚具体情况,第四检察部根据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通过入户走访深入现场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在调查中发现,被害人丈夫在两年前因意外事故身亡,2019年被害人死亡后,家里留有两幼童,一个5岁,一个不到2岁,现由爷爷奶奶抚养,家庭经济主要来源靠孩子爷爷在本地做零工,目前生活艰辛,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带案下访过程中,鄢显浩副检察长仔细询问了受害人目前家庭生活状况,并耐心做受害人全家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冷静处理生活中的矛盾,鼓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要依靠勤奋和劳动改变困难的现状,将两个幼小的孩子抚养成人、成才。
此次入户救助,昭阳区院依法为被救助人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给这个困难家庭送去了温暖,体现了司法温情,充分展示了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