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邰丽娟、邓小娇 发布于:2020-11-20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所以申请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流程都是很严格。只要条件符合,申请人需提交申请,经过初审、联审、终审之后,通过摇号等程序,摇中后方可获得公租房。而少部分不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又想获得公租房的人,觉得利用“关系”花钱就申请到公租房,这种“走后门获利”的心理就给了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近日,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向昭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江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江某以认识昭阳区房屋租赁所的工作人员为由,称可以帮忙申请到公租房,申请一套公租房需2万元的办理费。2017年江某向被害人王某某骗取人民币2万元,2018年骗取被害人蒋某某人民币4万元。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以犯罪嫌疑人江某涉嫌诈骗罪已将江某刑事拘留。经昭阳区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江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称自己可以帮忙申请到公租房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6万元,有证据证明其犯罪事实,江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昭阳区院以江某涉嫌诈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温馨提示:申请公租房有非常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有公租房需求的群众,如果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办理。在申请办理的过程中,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不要轻信传言及各种不实信息,更不能轻信他人“花钱就能申请办理公租房”的说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