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在北京举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和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介绍了相关情况,2006年2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异常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9月1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在北京举行。2006年2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异常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图为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增印介绍相关情况。新华社记者 邢广利 摄
中国平安网北京9月1日消息 记者9月1日从北京召开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06年2月,党中央根据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客观形势和社会治安面临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多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267起,打掉恶势力130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9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万余起,缴获各类枪支2700多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053起15135人;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审结1171件12796人;司法部门对19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实行跨省异地服刑,专项斗争狠狠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力促进了全国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这场专项斗争,成功摧毁了盘踞在建筑工程、矿产开采、交通运输、批发市场等领域的涉黑组织400多个,打掉了一大批霸占市场、垄断经营的恶势力,扣押涉黑资产40多亿元,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了经济发展大局。
这场专项斗争,铲除了3800多个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农村恶势力,对一些黑恶犯罪突出、社会治安混乱的农村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清除了极少数依靠暴力、贿选手段及宗族势力上台的黑恶"村官",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
这场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坚持除恶务尽,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依法追究了179名"保护伞"的刑事责任,依党纪政纪严肃查处了极少数腐败分子,纯洁了党政干部队伍,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这场专项斗争,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各级"打黑办"收到了数以万计的群众举报线索,仅全国"打黑办"就督办转办涉黑涉恶线索2500多条,从中打掉黑恶势力200多个,破获了一批积案、难案,解决了一批群众上访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上述成效,主要得益于:
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连续三年部署开展专项斗争。党中央、国务院对打黑除恶工作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欺压残害百姓。自2006年2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政法委每年都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形势和特点,提出全国打黑除恶工作指导意见,并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斗争进行周密部署,罗干、周永康、孟建柱同志亲自作动员讲话,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为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各级党委、政府旗帜鲜明地支持专项斗争,及时解决打黑除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是成立坚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形成专项斗争合力。黑恶犯罪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组织化程度高,对抗打击能力强,有的还有"保护伞"做黑后台。此次专项斗争,大力强化协作配合,加强组织协调。中央成立了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协调小组成员,并设立 "打黑办",从各地、各部门抽调专人,负责重大案件督办、群众举报线索核查等日常工作。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先后召开5次全体会议、4个全国片区会议、10次"打黑办"主任会议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各地都成立了由主管政法工作的党政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作用,成为各地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核心。
三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全程督办。公安部、最高检对各地案情复杂、危害严重的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引起各地高度重视,排除干扰阻力。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对各地认识分歧的重大涉黑案件,组织联合调研,集中阅卷,共同会商案件,形成统一认识。司法部对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实行异地服刑,重点关注教育改造工作。各地政法部门依法采取下抓一级、指定管辖、异地用警、异地审判、异地服刑等措施,推动案件侦办和诉讼进程。公安局长亲自担任专案组长,组织指挥案件侦办。检察院、法院部门领导亲自担任重大涉黑案件的公诉人、审判长,加强对涉黑案件的起诉和审判工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从严掌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标准。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保护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介入,同步调查,排除阻力。
四是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严格落实打黑除恶工作责任。中央政法委把打黑除恶工作列入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严格落实打黑除恶领导责任,对于工作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对当地存在的黑恶势力不能及时发现,发现后不能及时打掉,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辽宁、上海、福建、河南、江西、广东、重庆、四川等地还制定出台了打黑除恶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党委、政府各部门打黑除恶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了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防止了黑恶势力的发展蔓延。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环境依然存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黑恶势力犯罪仍将处于活跃时期。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和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助长黑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下一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将会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范,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
一方面继续保持主动进攻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坚持突出重点,狠狠打击作恶多端、危害严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坚持打早打小,坚决把黑恶势力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其发展坐大;坚持深挖"保护伞",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另一方面实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各级政法机关将建立与纪检、工商、税务、建设、国土、金融、文化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建筑、采矿、娱乐场所、批发市场、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监管, 防止黑恶势力滋生;加强对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帮教,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国家工作人员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通过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黑除恶整体合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新闻通气会上,全国"打黑办"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承诺并呼吁,全国打黑的工作目标是: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各级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将会毫不手软地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毫不留情地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请广大人民群众继续支持打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敢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对黑恶势力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打黑办"举报电话是:010-66264666;全国打黑除恶举报信箱设在公安部政府网站,网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