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在高检院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座谈会上强调 检察工作要更好体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
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座谈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会议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专家咨询委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工作,更好听取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天座谈会的主要内容是,向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通报了2009年以来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和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特约检察员、原民盟中央法律委员会主任黄景钧、中国膜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宪秋、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兼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郑胜利、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专家咨询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宋英辉、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在座谈会上分别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去年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大家畅所欲言,纷纷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建议。
听取大家发言后,曹建明说,各位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对去年的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特别是就如何更好地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职能;如何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如何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如何更加关注民生,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加大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力度、完善检务公开、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如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中肯的、积极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认真研究,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曹建明指出,建立特约检察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了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法学界专家学者的交流,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行的两项重要改革措施,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举措。1990年底,检察机关开始在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特约检察员,目前,高检院已聘请五届共96名特约检察员。1999年6月,高检院设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现有专家咨询委员50人。各省级检察院和有条件的地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也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或专家组。
曹建明表示,多年来,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检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少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还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了联系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实践证明,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和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有利于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有利于检察机关增强执法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对于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专家咨询委员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发挥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对重要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要主动邀请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进行论证和调研,听取意见。对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遇到的适用法律问题或其他有关专业问题,要及时征求意见。同时,主动邀请专家举办讲座、专题授课等,协助培养业务骨干和检察人才。二是要加强与法学界等学术界的沟通交流。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制度,同时选派理论水平较高的检察官到高等院校兼职任教,使法学界和检察机关增进了解、相互支持,使法学研究和检察实践相互促进。对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理论课题研究,要积极主动地商请有关专家主持或指导,紧紧依靠法学界的支持,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三是要为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对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到检察机关进行调研的,要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曹建明指出,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刻分析当前政法维稳形势,对做好2010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特别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将在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朱孝清、孙谦、姜建初、柯汉民,政治部主任李如林,检委会专职委员童建明、杨振江出席座谈会。(记者肖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