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再行动
护河利民见真章
为认真落实《云南省检察机关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好昭鲁大河、洒渔河等河流沿岸生态环境,2020年5月,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带领下,联合昭阳区河长办共同开展了多次昭阳辖区内巡河巡查活动。过程中发现昭阳区旧圃镇六祖文化广场存在河道沿线建设违章建筑及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严重影响昭鲁大河沿岸生态环境,对此,根据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昭阳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和昭阳区旧圃镇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各行政机关及乡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制止侵害行为、有效治理环境。
2020年6月11日,经过和各部门、乡镇及相关人员的多方沟通,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区水务局、河长办、区生态环境局、昭阳区旧圃镇在旧圃镇六祖文化广场开展联合现场办公,监督违章建筑建设单位依法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同时区院邀请了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政协领导、人民监督员对现场执法进行监督。
现场拆除完毕后,参与各部门及区人大常委会及区政协领导、人民监督员一同到昭阳区旧圃镇召开以《检察公益诉讼、河长办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为主题的座谈会,座谈会由昭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鄢显浩主持。会上,区河长办、区检察院对此次联合行动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就双方加强落实《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昭阳区水务局 昭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交换了意见、建议。
参会各部门表示,将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排查,落实河长制常态机制,实施源头管理、常态管理、依法管理,营造良好的河湖环境,提高河道行河能力,恢复河道生态健康。违章建筑建设单位表示会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要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合法经营,保护生态环境。
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均表示,希望检察院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和修复水生态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气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洪斌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强调各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要查缺补漏,切实把河流保护好、治理好、管理好,杜绝沿河搭建违章建筑的现象反弹。各单位要争取进一步加强协作,有效整合政府行政资源,形成合力优势,共同推动江河湖库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突出问题的解决,探索出一条符合昭阳实际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
最后,区检察院鄢显浩表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常规巡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联动执法+公益诉讼的模式,促进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和相关行政单位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的实效,共同维护昭阳绿水青山。
投稿单位: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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