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昭阳区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对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全市综治维稳,610防邪反邪,政法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重点是,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努力建设法治昭阳为主线,以法治引领、平安推进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法、依法治理,突出“五大法治引领”,围绕“五大平安目标”,全力推进法治昭阳、平安昭阳和过硬队伍建设,实现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昭通市昭阳区政法委;
2.参公事业单位:0
3.其他事业单位:0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5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二、收入决算表(附后)
三、支出决算表(附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附后)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昭阳区政法委决算总收入45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经费及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4.57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29.64万元,减幅1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政法委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政法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8.8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2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3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8.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9.3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昭阳区政法委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9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及接待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政法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政法委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政法委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396人,接待费开支5.95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相关对口单位开展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阳区政法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4万元,减幅-10%。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