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怎样保证监督机关接受外部监督,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区检察院根据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决议、决定,结合昭阳区实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重心,郑重做出三项工作承诺。
一是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工作。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反腐败总要求。决定在2011年继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并不少于20场次,实现对昭阳区20个乡镇、办事处的全方位覆盖。
二是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当前,刑事被害人已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势在必行。今年将通过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协调社会资源等方式为刑事被害人解决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教育等实际问题。
三是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按照“司法为民,关注民生”的工作原则,在乡镇、办事处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的方式可推动法律监督向基层延伸,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较好的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将建立不少于10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以搭建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工作承诺将作为区检察院今年工作重点之一,具体由职务犯罪预防科、控申科、民事行政科分别牵头负责,并由反贪局、反读局、公诉科、批捕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开展,现已制定《工作承诺任务分解方案》,三项工作有序开展。区检察院将定期不定期检查责任部门实施承诺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责任部门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积极联系人大,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