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5-11
“今天才知道抢夺和抢劫原来不是一回事”。
“以后再被学校周边的小混混威胁或是收取保护费,我一定要报警,让他们接受刑罚处罚”。
“我会悄悄照相录像,保留其他人犯罪的证据,积极作证”。
“老师,防狼喷雾在哪里才能买得到呢”
这是在昭阳区一中178班一节法制宣传教育课上的情景。来自昭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为同学们上“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法制课。这次讲课一改照本宣科的讲课作风,通过互动式的提问、结合检察官自身办案经历和同学们共同学习警示教育、学生群体多发性犯罪案例分析、有效的自我保护方法、积极和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内容,让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吸引了同学们的强烈兴趣。
2015年5月4日,昭阳区检察院参与了“法制办主任”的聘任活动,检察院推荐了8名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的青年干警应聘,每一个法制班主任负责四个高中班级。受聘干警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上课前都要认真制定各班级的授课计划,并且依据高中生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特征,结合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确定授课内容,在“五四青年节”这天来到各自负责的班级,讲授了第一堂法制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把普法宣传作为长期的工作内容,而从青少年入手,是昭阳区检察院积极创新和全面贯彻落实该项执政理念的又一举措,受聘干警走进校园和学生零距离互动,让学生们进一步懂得了什么行为是犯罪,怎么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同时还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这样的法制宣传,同学们喜欢,老师们支持,家长们认可,达到了非常满意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