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来临,受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及恶劣天气条件的影响,中心城区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加剧,昭阳交警一大队紧紧围绕冬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安排和部署,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推行交通事故分级处置工作机制,实现接处警时间明显缩短,轻微交通事故发生不及时撤除现场的交通拥堵现象明显下降的工作成效。
一、创新交通事故分级处置工作机制。迄止2013年底,昭阳区机动车保有量17万余辆(汽车8.5万余辆,摩托车8.6万余辆),非机动车、电动车11万余辆;二环路内城市道路里程82.56km,路口97个(其中灯控路口36个),机动车密度居高不下,交通事故每年在6000起左右高位徘徊。加之道路布局不合理、道路基础设施滞后、民警少等原因的影响,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不适应当前的道路交通管理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城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新机制。一是对处警时间进行划分。新机制中明确规定,各路面中队在接交通事故警情后,迅速出警处置。二是对事故类别处置、事故处理辖区进行划分。将部分事故处理工作下沉到路面中队,明确造成人员重伤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由各辖区路面中队事故组负责处理;造成人员重伤及以上的一般或较大交通事故,由大队事故中队负责处理;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由大队大要案侦破组负责侦破。
二、加大事故处理工作的保障力度。为确保新的机制落到实处,大队加大事故处理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力度。一是将事故处理民警调整到路面中队任副中队长,负责辖区内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二是加大队伍培训,提高队员处理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事故处理力量。三是大队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加大事故处理工作经费投入,为事故处理部门配齐各种装备设施。四是将较大事故处理与一般事故处理分开处理,减少多头交叉的局面,理清事故处理程序。
三、强化事故处理工作的考评考核。结合城区实际,将事故处理工作与秩序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事故案件接处警、执法质量的考评考核,调动广大民警、协警的工作积极性,从原来的被动处警转化为主动处警,从应付处警转化为规范处警,提高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快速接警处警的能力。
四、加强简易交通事故快处程序的宣传力度。结合新修订的云南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认真分析城区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找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作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宣传片以及交通事故快处宣传单,通过“五进”宣传,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市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市民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程序的知晓率,倡导市民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自行协商,撤除现场处理,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等候交警到现场处理带来的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