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8日,昭阳区检察院专题学习了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两点贯彻意见:
首先要提高思想,充分认清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重要性。要从检察事业发展长远建设出发,充分认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等方面的优势,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发挥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工作机制。合理使用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合理确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任务,让他们有岗、有职、有责,合理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促进非领导职务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非领导职务干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他们在参加学习培训、阅读文件、参加有关会议以及了解本级院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建立教育引导机制,促进非领导职务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沟通交流活动,积极引导非领导职务干部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