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确定为第五个文明建设,全国上下把生态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生态环境中森林占有很重要的作用,森林对环境的改善和保护又起作重要作用,因此森林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环境基础。保护森林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是我们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方面。建设好生态文明首先就要保护和建设好森林。《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区《森林法》执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努力,现有林地得到了确实有效的保护,面积大幅增加,林业用地由“十五”期间的140.76万亩,增加到现在的166.26万亩,林业总产值由“十五”期间的7959万元增加到现在的96196万元,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28.9%上升到现在的34.2%,林木绿化率49.13%。《森林法》在执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整体情况看,昭阳区贯彻《森林法》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森林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经常性和长期性还有所欠缺。全民保护森林意识淡薄,森林资源遭受破坏问题依然严重,森林生态环境问题不容乐观。未批先占用林地较多,在林地内修筑永久性建筑物,任意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森林植被,上山游玩的人员近年增多,各种安全隐患增加,防范监管难度增大。
(二)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任务重
目前省林业厅把64项森林管理授权县(区)森林公安局,增加了工作量。地方经济建设占用林地领导意志和森林保护的矛盾问题,不能协调解决,森林保护往往处在被动地位。农民野外用火、毁林开垦、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私挖滥采珍惜野生植物等现象频繁随意,管理难度大。信息化管理设施设备不健全,网络办案还没有启动,需要进一步强化建设,提升科学运用能力。对野生动物野猪还没有长效管理办法。
(三)资源林政执法力量薄弱
基础、经费保障不到位,人员年龄偏大年青干部得不到补充,外出调查取证案件材料难也得到落实。大部分乡镇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机构设置不健全和区森林公安都存在人员不足和年龄偏大,开展各项联合执法困难较大。区林业局部分行政科的工作没有行政人员,都由事业人员代理工作,存在体制不顺问题。如:区森林公安局人员经费人均未达到公安保证标准,基础设施薄弱。区森林公安在职民警30人,平均年龄48岁,无技侦人员和科室,林区只有6个派出所。经警中44人是1992年成立经济民警中队时,从各单位商调和待分配的复员退伍军人中招聘的,其身份属于工人。以上困难和问题的存在,有以下一些原因。
二、存在的原因分析
《森林法》行政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森林保护和建设等诸多问题。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它的硬件和软件在森林保护和建设中需要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但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力度太弱,存在着下面几方面的原因:
(一)、个别单位及领导和少数群众对森林是国家资源,是人类生存底线认识不明白,对保护森林资源认识不深。个别乡镇对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将各项林业工作任务与资源林政管理有机结合和组织起来,工作较为被动,没有主攻目标。
(二)、按照国家对公益林保护和补偿的要求,资金缺口非常大,亟需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森林保护和建设它产生的是社会效益,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大,但昭阳区是一个经济贫困落后的县(区),地方建设资金保障不足是重要原因。经济建设与森林保护不能有机地统一进行。
(三)、由于没有森林红线禁采区,我区森林资源覆盖率只达34.2%,文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还很艰巨。城市以外的砂石料厂占用林地仍处于无序无为状态,砂石料开采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日益严重,导致林地破坏,缺乏必要的补偿机制。
(四)、区公安局在原有职能职权基础上加大了工作任务。林业法律、法规已基本涉及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有的规定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式下的林业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影响了森林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森林法》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加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是生态文明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我区森林监管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也还要继续努力克服困难做好森林监管保护工作,给昭阳人民以及子孙后代一个好的生存环境。
(一)、加大《森林法》宣传力度。在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全区应建立生态文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全区生态文明保护和建设的各项工作,成立生态文明保护和建设平台,特别是森林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区工作,形成全社会保护森林环境。同时学习贯彻《森林法》,坚持组织开展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特别是“护林防火期”、“元旦”、“春节”、“春耕”、“二月八”、“清明节”等节日,在凤凰山、大龙洞等重点部位,以及乡村集镇、林区巡回进行普法教育。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网络等面向社会进行宣传。采取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办专栏、制作永久性标牌、组织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二)加大《森林法》执法和森林火灾防控。
按照《森林法》规定,认真执行,使昭阳区林业生态建设得到长足发展,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同步增长,呈现出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良好趋势。
1、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严格实行破坏森林资源重大事故责任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林业公安部门要从林业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加大查处为国家和社会挽回经济损失。对犯罪份子起到镇摄作用,为人类生存的生态系统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2、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坚持对林木采伐进行限额管理,确保森林资源消长平衡。(1)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有效地控制资源消耗,切实做到长大于消。对无证采伐林木行为严格按法律、法规准进行处罚,杜绝了无证采伐林木的现象。(2)依法加强林地管理。针对目前各类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现象较多的实际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林地管理的规定完善使用林地手续,并进行跟踪管理,对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3)加强了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针对部分农民私挖滥采野生植物的现象有所抬头的趋势,要及时组织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实行定人、分片的管护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的制止。
3、依法许可,规范经营。林业部门资源林政科要在“两证”审验中,严格按照《森林法》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审验换证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始终坚持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和年森林限额采伐或木材生产“一本帐”的规定。要在办理和签发木材运输许可凭证中始终坚持:(1)对木材运输承运人进行资格审查,做到运输主体合法;(2)木材来源合法;(3)正常缴纳木材税费;(4)木材运输检疫合法;(5)木材运输数量、树种与申请相符合;(6)运输凭证计算机打印;(7)专人办理,科室配合。
4、严管野外用火,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护林防火工作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下。要根据市政府下达昭阳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的考核指标:火灾次数不超过5次,受害森林面积不超过
5、加强林区、林地管理。认真编制林地保护禁采区红线,有计划地对林区建设防火通道隔立带,利用规划,强化林地征占用的审核工作。针对全区征占用林地的特殊情况,成立清理排查督促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领导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北闸镇现有面山砂石厂,采取限量、限年生产,同意搬迁的砂石厂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逐年搬迁放宽开采年限。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管。应结合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和林改工作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政策,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检查监管制度,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切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建设工作。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心,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森林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
加强森林监管,建设好监管队伍是关键。我们需要有一支坚强的森林卫士,我们生存的环境才不被破坏,天空才会有青天白日。1、保证基层队伍的稳定。全区乡(镇)林管站在机构改革中应保持单位独立,并在工作人员上通过招录进行补充。2、优先保障森林公安部门。应组建区森林公安局技侦科招录5人专业技术人员,从而保障案件的侦破工作;按照当地县级行政公安民警人均年度办公及办案经费3.47万元以上的标准,应落实区森林公安局人均年度经费达基层公安系统经费年度人均标准;根据昭区人社(2012)290号文件,应分批次启动昭阳区森林公安机关协警员(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对林区派出所补充民警;当前需帮助解决两个基层林区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资金。3、整合林业现有执法力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人不再有行政执法权,经警中44人应解决行政执法权问题。4、加强教育培训。对全区《森林法》执法人员进行现代信息化法律知识和电子业务的培训,适时开展网络办案,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
总之、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社会性强、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做好此项工作是昭阳各级政府和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对《森林法》执法工作的领导,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为良性的森林生态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