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公安分局表彰奖励日常化 提升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
作者: 发布于:2011-11-07
今年以来,昭阳公安分局结合本职工作, 创新措施,将奖励表彰日常化,改变以往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的方式,制定了《昭阳公安分局表彰奖励工作评选及实施办法》,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民警,在第一时间进行表彰奖励,将先进典型作为引导民警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催化剂,激发广大民警工作热情。今年以来,先后有3个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15个集体被嘉奖,20个集体被表彰;有7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51人被嘉奖,81人被表彰。其中,一线部门占获奖总数的91.81%。
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是公安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一是通过表彰日常化,掀起了学习先进的热潮,鼓舞激励了全体民警的士气,引导广大民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严明的执法行为推进全局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解放思想出新招、开拓创新比贡献”的争先创优工作氛围。二是通过表彰日常化,政工部门能及时发掘和发现先进典型,迅速启动即时表彰机制,及时兑现奖励,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在表彰奖励上始终坚持面向基层、倾斜一线、服务实战的工作原则,对于三等功以上奖项,原则上全部在基层所队中产生,其它奖项也向基层所队充分倾斜,确保基层所队单位和民警受奖比例不低于全局的90%,有力激发了民警的士气,让民警真实地感到基层公安工作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