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0-11-05
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办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对“五种情形”的监督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之重,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案件回访工作列为了加强“五种情形”监督的有力措施之一。近日,组织人民监督员对反贪污贿赂局去年查办的案件进行了抽查,并对其中2件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的贪污案当事人陈某某、钱某某进行了回访。
回访中,人民监督员与案件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就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是否有异议;对检察人员在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上是否存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吃请等违法违纪情况予以详细了解。2案件当事人均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在侦查、起诉环节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出现。人民监督员对谈话内容作了详细记录,并将回访内容形成意见后填写了《人民监督员回访监督卡》、《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监督卡》反馈给监督办,交监督办归档保存。
通过对案件的回访,人民监督员均认为:检察机关秉公执法,能实事求是的依法办理案件。检察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办案原则,无违法违纪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