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第二期集中教育培训
作者: 发布于:2014-07-30
7月28日上午9:00时区司法局组织46名社区矫正对象在昭通市昭阳区“阳光驿站”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第二期集中教育学习。通过为期1周的集中学习,对4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体能训练等教育培训。
区人大副主任马洪斌到“阳光驿站”指导工作。在这期集中教育学习的开班会上,马副主任就社区矫正的制度根源、社区矫正的整体工作作了详细的阐述;还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各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好好接受教育培训,学会做人的准则和道理,必须服从”阳光驿站”干警的管理,把“刑期”当学期,自尊自爱自重,做一个阳光的人,健康的人;最后,马副主任对“阳光驿站”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区司法局要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对矫正对象人文关怀;并就如何抓好阳光驿站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司法局纪委书记李春玲进行了小结,要求参加培训的矫正对象,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学有所得,让这次教育培训改变自己心里的压力,阳光生活,健康回归社会;“阳光驿站”将按照区委、政府、人大、纪委等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把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引入深处,取得更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