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4-26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在农村,这句话不知“哲理”了多少代人,“哲理”中的人们遵循着这一“哲理”娶妻生子,求人丁兴旺以老有所养。
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乐居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案。法官从受理后到开庭前曾多次组织调解,在每一次调解中,被告朱凤某总是以一言避之:“他们把地分公平了,我就养他们。”原来,朱某某和艾某某二老共生育了三子三女,被告朱凤某是长子。凤某拒绝赡养二老的原因几乎不可理喻:认为二老对其不公,分家的时候没有“一碗水端平”,自己吃了很大的亏,故从心底对二老不满。不论法官对其如何讲解法律,他始终以坚决的态度拒绝赡养。
此案近日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又继续做调解工作。这次调解,法官一改往日侧重于析法的策略为侧重于动情。已为人父的被告朱凤某在法官的一连串扣问和其内心良知的拷问中,深知二老不易,用其话来说就是:“为人父母不容易,特别是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那些年代,爹妈把我们兄弟姐妹六人拉扯大必定受了很多苦。”最后,朱凤某主动提出每年给付朱某某、艾某某赡养费各1000元人民币。至此,久违的亲情又回到他们中间,法官们的脸上也如释重负地绽开了欣慰的笑颜。
“百善孝为先”——对人类伦理道德的最深刻的诠释。无论历史的车轮如何滚滚向前,任何人之所以能成为生命,都源自于那些奉献着生命的爱。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对这些无声的爱深情地道一声“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