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玉莲 发布于:2016-07-27
为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昭阳区司法局组织召开“昭阳区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吕道富主持,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局长吕道富首先就昭阳区司法局2016年以来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做了总结,并对下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必须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挂牌为各乡(镇)办事处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二是各司法所必须按时汇报每月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协调会议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逐月提供会议纪要;四是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范各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吕道富强调,司法干警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必须坚守依法调解底线、规范调解行为、明确调解责任,在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中细化措施,夯实常态工作基础,加大调解工作阵容、强化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工作认识,强化工作落实、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为创建省级平安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