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4-26
6月15日上午,区法院召开“阳光司法工程”工作会议,传达6月13日昭通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推进会议精神,就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区法院各庭室负责人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法院系统推进会议的精神并就如何把“阳光司法工程”与全市法院2012“五个年”建设活动相衔接,搞好全市“阳光司法工程”作了重要讲话。邓林院长代表昭阳区法院做了《转变观念,弘扬法治、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及“两评查”活动》的交流发言。根据会议通报,区法院启动“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后,目前进行了3件案件的规范公开开庭,旁听人员达五百余人。今年4月份,区法院已下发了《“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实施方案》,各业务庭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结合办理案件的特点和实际,精心组织,选择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切实开展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组织好旁听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按时上报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和情况,对少数开庭效果好的精品案件,要做好视频采集,上报中院参加全省“百件精品案件”评比,并在本院网站上展示开庭实况。”
会议要求,区法院相关业务庭室要高度认识和重视“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区法院目前有3件案件进行了阳光司法工程庭审活动,但与其他县法院相比还有差距。虽然全院各项工作任务较重,但分管领导和部门要认真抓好,措施必须到位。市中院下达昭阳区法院的任务为10件,昭阳区法院可考虑完成15件案件进行阳光司法庭审活动,相关业务庭室和执行局要选好案件,组织好旁听群众,开好示范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建立联系制度,开庭的模式可选择“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根据案件的性质开展“两结合”,同时要加强活动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视,每月3号前将相关材料上报昭通中院。要结合“阳光司法”,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要围绕全市法院系统“素质提升年”、“群众工作年”、“管理强化年”、“基础夯实年”、“文化建设年”五个年相结合,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四群教育”活动,发挥部门的工作职能。邓院长还就区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大山包法庭建设以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准备工作做了相关通报,并要求各庭室负责人和案件承办法官要注意案件风险评估,加强安全防范和安保措施。
会上,周庆副院长就开展“小额速裁”案件审判试点工作进行了通报和安排;赵智兵副院长就刑事审判开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试点工作做了通报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