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贯彻落实昭通中院《关于坚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6月7日下午,区法院召开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全院各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法院机关和庭审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将法院的安保工作放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来对待。
二是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各部门要对重点案件、重点当事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清理,对重点案件要逐级研究,发现案件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把其基本信息情况迅速搞清楚,各部门之间要进行信息通报交换制度,立案庭要加强对涉诉信访当事人的重点排查。
三是在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中,要做好认真,细致的工作,避免与当事人发生语言上,肢体上的冲突。要加强对法院机关和庭审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法警队要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业务培训,安保人员要对进入要关的外来人员全面加强安检,并对外来人员进行人身安检。各基层法庭要增加警戒装备,录用一批合格的人员加强安保工作。巡回法庭审判前要细心研究案情,对于一些复杂地区,案件纠纷较为复杂,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的案件,传唤到本院内开庭。一些对当地有教育意义,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案件,必要的时候要配置法警跟随巡回审判庭维持安全秩序。对所有的旁听人员均要进行安检,并发放旁听证,决不允许携带管制凶器及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办公及审判区域。
四是法警在押解,执庭,安检中要完善规范原有的制度措施,认真落实好值班,值庭,交接班,登记制定,上班提前半小时到位,下班推迟半小时离岗。
五是要求文明执法,要改变一些习惯性的不良做法。
六是认真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认真研究好车辆管理制定,严禁工作之余动用公车,车辆停放制度必须坚持,对于来参加旁听群众的车辆的停放要进行疏导和指挥,绝不允许阻塞公务车辆的进出,地下车库要安装电子刷卡抬放杆,非公车严禁进入地下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