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两级领导到区法院北闸人民法庭检查指导省法院确定的基层法庭审理轻微、自诉刑事案件试点工作。区法院部分领导以及北闸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北闸人民法庭庭长周健向省院、市中院领导汇报了法庭开展基层法庭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目前已经调解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经验。
听取汇报后,省院领导对区法院开展基层法庭审理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试点工作做了要求。他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基层法庭发挥调解方面的先天优势,法庭受理轻微刑事、刑事自诉案件对于缓和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广大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基层法庭审理轻微刑事、刑事自诉案件在过去的很多年里由于各种因素,逐渐萎缩,没有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维护地方社会稳定、调和社会矛盾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法庭能发挥调解优势,这项工作做好了更能促进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和谐。试点工作的开展实施一定要立足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法律的框架内,发挥我们法官的能动性,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既要发挥法庭的调解优势,也要对轻微犯罪给予一定的惩戒,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昭阳区法院开展的基层法院审理轻微刑事、刑事自诉案件试点工作,动作快,领导重视,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面临的问题会很多,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北闸法庭以及区法院的干警们一定要解放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的做好试点攻坚工作,多协调多交流,争取在年底前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件审结并进行高质量的试点工作总结。
区法院自7月16日启动试点工作以来,院长及院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于7月17日邀请区公安、检察、司法部门以及北闸法庭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和调解组织的领导召开了联席会议,取得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工作联动机制。为了更好地为北闸法庭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院党组决定将新招录的工作人员优先配备北闸法庭,并为北闸法庭增设一名协警员,更换法庭车辆,加强警用装备配置。目前试点工作的难点仍然是案源问题,但随着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与相关部门协调的深入,案源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会上省院、中院领导还就开展试点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适用、工作实务问题与区法院参会干警进行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