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被执行人抗拒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隐匿被执行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逃避、规避执行的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甚至煽动闹事、聚众上访、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导致诉讼当事人赢了官司,但最终得不到执行。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区法院重拳出击,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依托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掀起反规避执行活动“风暴”。
一、周密部署,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
区法院掀起反规避执行活动“风暴”是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人大监督和政府各部门配合下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展开,通过与公安、检察、司法、工商、税务、土管、金融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配合法院扩大查找被执行人的范围,建立协助执行网络机制,把长期在外躲债的被执行人纳入公安警务平台,及时查获其下落及其相关住宿、车辆等信息,共同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严格限制和通报,使规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无机可乘、无处可藏。对多次做工作、恶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理,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以推动其他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二、集中公开曝光被执行人,敦促限期履行
区法院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简报等宣传媒介,进行集中公开曝光一大批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身份及欠款金额,借助社会舆论及压力迫使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义务。通过对执行的典型案例、成功案例借助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发挥舆论引导、警示和威慑的宣传作用。
三、实行悬赏举报制度
为了更全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根据案件的执行需要并应申请人的申请,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介向社会各界人士悬赏征求被执行人的行踪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法院将按照实际执行标的一定标准予以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经查证属实并协助法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资料给予严格保密。
四、建立财产申报制度
对于未及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被执行人为企事业单位或法人的,严格执行财产申报制度,申报不实,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拘留、罚款。
五、实行边控措施和限高消费
为达到有效执行,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根据申报实施边控措施,法院将对被执行人、机场、星级酒店、高档商场等高消费场所发出限高令,配合法院执行,一旦违反边控措施和限高消费令的,将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六、加大执行力度、适时提级执行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法院执行局全体执行干警坚持“集中与分散执行相结合”,通过对被执行人说服教育,拒不执行的适时采用强制措施,促进自动履行。对个别身份、背景特殊的被执行人,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为了避免干扰,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直接申请提级执行,排除干扰和阻力。
区法院开展的此次反规避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将坚决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声势、有痕迹,有检查,有结果。达到案件结案率、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执行信访下降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