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善均 李义 发布于:2016-04-28
近日,昭通市委常委、昭阳区委江先奎书记对昭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2015年区检察院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人民群众对检院的工作是满意的,区委对检院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希望检院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履行执法主体预防职能职责,不断推动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不断开创昭阳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为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全力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自2015年以来,昭阳区检察院以《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不断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执法主体各项预防职能、职责,围绕大局、立足职能,不断探索创新举措和方法,推动昭阳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专业化、社会化、法制化迈进。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昭阳区检察院党组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实行层层负责制。二是强化队伍,提升水平。不断充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全力推动。积极深入相关部门,以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致力于宣传法制,帮助干部职工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制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自2015年以来,区检察院共开展职务犯罪立项预防12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9份,分析预防职务犯罪案例12件,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次,预防咨询80次,预防宣传28次,受教育25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