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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昭通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保障昭通改革发展有新作为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显成效。紧扣全市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11件,有效避免因执法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9人,起诉84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上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各类危害改革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及时为1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国家工作人员澄清了问题,大力营造保护创新、宽容失误的改革氛围。 投入抗震救灾工作获赞誉。鲁甸“8·03”地震发生后,市、县(区)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检察人员第一时间奔赴震中,及时搜救、转移和安抚受灾群众3100余人次,踊跃为灾区群众捐款16万余元。抽调60余名检察干警组成维稳工作组派驻鲁甸、巧家两县重灾乡镇开展抗震救灾维稳工作。全力投入永善“4·05”、“8·17”地震抢险救灾工作,为保障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业绩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措施有力。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664人,起诉3797人,同比分别上升7.4%和22.5%。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0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9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35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人,对7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回访帮教,水富县检察院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立办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44人、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60人,同比分别上升14.3%和36.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50余万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在全省分州市院检察长研讨班上作交流。坚持惩防并举,围绕云南省南北大通道昭通段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结合执法办案针对行业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84件、案例剖析77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7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93次。全面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彝良县检察院年度报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和“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年度报告”。 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3件、撤案22件,追捕漏犯111人,追诉漏犯88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93件次、审判活动违法情形48件次、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90件次、监外执行罪犯改造违法情形164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8件,抗诉意见被采纳率为88.9%;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立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23件,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审查处理控告申诉45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0件,受理首次举报线索228件。 检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统筹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工作,及时救助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68人,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探索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规范建立执法业绩档案5848份;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健康有序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开通运行,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有效确保执法办案活动受到全程监督并规范开展。 三、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队伍专业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分析查摆、认真整改落实“四风”问题720条,会议数量下降16.7%,文件数量下降23.2%,“三公”经费下降25.6%。三是健全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先后组织320余人次参加各类专题教育、学习和培训。四是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市检察院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理论研讨会上作交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03个集体、117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盐津县检察院干警唐仲远舍身救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2014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盐津县“最美干警”等荣誉。五是狠抓文化育检工程。成立了昭通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由市检察院自编自演的首部微电影《护梦》荣获第二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好作品奖、“中国梦·云南美”百部微电影创作展播活动优秀作品奖、“向上向善·大美至滇”2014云南青少年微电影大赛剧情片优秀奖;《迁·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优秀奖。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和灵魂工程,全市检察系统蝉联市级“文明行业”,鲁甸县检察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镇雄县检察院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六是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检察工作纪律,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以铁的纪律维护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四、坚持以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执法保障能力有新提升 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制定实施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建设发展规划,出台分类管理考评办法,引导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建设科学创新发展;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检察院建设情况,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建设、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建设等获市委大力支持。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平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科技装备建设,科技强检迈出坚实步伐。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业务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改革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建设与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巩固和深化成果不够。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市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谱写中国梦昭通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坚持把检察改革置于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实践,为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改革步伐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和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三是稳步探索实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等重点改革任务。 二、围绕平安昭通建设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始终保持对暴恐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铲除滋生暴恐犯罪的土壤;依法严惩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黄赌毒等犯罪;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灾区社会稳定、破坏抗震救灾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保障灾区社会安定有序。 三、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加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深挖细查、一查到底。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办一批重大行贿犯罪案件。坚持惩防并举,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围绕法治昭通建设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大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按照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政治灵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岗位素能基本标准为基础,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 六、围绕保障现代化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院建设的决定为契机,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科技装备建设步伐,大力推进保障现代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和昭通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强基固本,固强补弱,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服务和保障新常态下昭通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远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