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锐涛 发布于:2016-06-15
近日,昭阳区安监局联合区公安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街道办事处和蒙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在凤凰街道办事处荷花社区11社一公司院内查处了一批危险化学品。
据了解,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荷花社区11社某公司院内有人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工业酒精)。接到举报后,安监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与涉及的消防、市场监管、辖区办事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各相关部门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举报窝点开展了联合执法。
经查,该储存点总共储存醇基燃料(甲醇)1350公斤,但其公司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照,属于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行为。通过调查核实后,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罚,并对收缴的1350公斤甲醇依法进行销毁。
此次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了平安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