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区政法机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通知,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昭阳区司法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领导重视,带头督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昭阳区司法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督查组,对局机关各科室、20个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5个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处进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并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集中整治活动中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
突出重点,全面督查。在督查过程中,对局机关各科室所涉及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中的履职尽责情况、对群众服务态度等进行重点督查。对法律援助局主要督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宣教科主要督查宣传方式及宣传覆盖面;对社区矫正基地主要督查工作人员值班值勤是否到位、执法是否规范。
对20个基层司法所、乡、镇(办事处)民生事项、信访稳定事项和经济发展事项进行重点督查,查纪律松懈不作为、查推诿扯皮不作为、查违反程序、不守规矩乱作为。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意识。
多种形式,明察暗访。局机关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确保通过督查能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各科室及基层司法所的真实情况。同时,设立一个明察组,对照各部门职责进行督查,逐项核实工作落实情况和人员出勤情况;设立两个暗访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案事件信息,对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不分时间、地点,随时随地进行暗访,掌握第一手材料;在局机关以及各基层司法所设立举报箱、张贴举报电话,对于接到的举报一一查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边查边改,确保实效。通过一系列的督查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司法干警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主动自查自纠,不断纠正认识偏差,矫正行为不规现象。公证处开辟了“公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当事人提供优先服务,并减免其公证费用。乡、镇(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走村串户的对矛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