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8-06-29
2018年6月27日21时15分许,肖某电话报警称:其在昭阳区盘河镇中学大门处被一个男子殴打,嘴角被打出血。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肖某为盘河镇中学的门卫,6月27日21时许,仇德某(男,汉族,18岁,昭阳区盘河镇人)带着两人欲进入学校玩耍,该三人均不是学校里的老师或学生,所以肖某就将三人拦下并进行劝阻,让他们离开学校。当肖某对三人进行劝阻的时候,无端受到仇德某的殴打,致使肖某嘴角被打出血。随后民警将仇德某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仇德某对自己强闯学校并殴打门卫肖某的事实供认不讳。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殴打他人的仇德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