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艳 发布于:2018-10-12
2018年10月9日,旧圃司法所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员,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会上,司法所负责人王德艳传达了区司法局召开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和“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的纠纷调解和卷宗的数量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调委会主任高度重视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上来,发挥各自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如发现在调解民事纠纷过程中,有充当的“地下执法队”和符合云南省重点打击的十一类黑恶势力的可疑人员积极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通过公安、司法机关查证属实的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去年一、二季度的以奖代补的人民调解卷宗一案九表中存在的问题给予了指出并对如何规范一案九表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工作上来;二是各村调委会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地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所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有效的化解、疏导和稳控;三是各村对所在村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稳控,杜绝这两类人员上访和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