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9-05-13
2019年5月10日,大山包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2人,收缴烟花爆竹128件,价值11796元。
2019年5月10日11时20分许,大山包派出所在昭阳区大山包镇合兴村大羊窝村巡逻时,发现车牌为:云Cxxxxx、云Cxxxxx的微型车载满烟花爆竹,经查,两辆微型车均无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和押运证,车辆也没有任何危险物品警示标志,遂将田某梓、刘某标两名驾驶员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违法人员田某梓(湖南省邵东县人)、刘某标(昭阳区人)二人分别如实陈述了其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田某梓、刘某标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