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关于拟报请省政府表彰2022年度全省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群体)的公示
2022年,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全省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三)(四)项之规定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法通〔2022〕40号)要求,经各地逐级推荐上报,省见义勇为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评选,下列一名见义勇为个人拟作为2022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报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
马 豪,男,回族,2000年10月生,昭通市昭阳区人,昭阳区青岗岭乡大营村委会村民。
2022年5月28日中午,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大营村村民杨光理外出,将3个孩子锁在家中。孩子们在二楼玩打火机,引发火灾,哭喊救命。马豪听见呼叫,火速赶来用脚把门踢倒,冲进火场,两进两出,救出3个孩子。随后,杨光理与当地村民、消防队伍把大火扑灭。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省见义勇为先进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电话:0871-63992845
省委政法委机关纪委电话:0871-63992873
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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